劳动保障部提出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措施

  5月23日,劳动保障部召开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交流各地促进再就业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劳动保障部部长郑斯林在会上发表了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将其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再就业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千方百计完成今年再就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提出,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加快进度、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全面推进再就业工作。

  一是在政策落实上加快进度。6月底前,地级城市所有配套政策的实施办法必须制定出台,7月底前,全面进入政策实施阶段。各地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调度,明确时限,确保按时完成任务。6月底前,在街道、社区普遍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并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的“六到位”。要加快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发放,确保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都能及时领到优惠证。要尽快建立信息管理网络,做好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

  二是在工作协调上加大力度。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已正式建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尽快配合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相应的再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抓紧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月统计通报配套政策出台、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社区平台建设三项指标。同时,按季统计通报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落实效果。抓紧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健全完善督查反馈和奖惩机制。

  三是在开发岗位上花大力气。要把扶持政策与岗位开发相结合,积极运用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及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个体、私营、外商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积极发展有市场需求的中小企业,促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在这些领域千方百计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更多岗位和机会。当前,要把针对防治“非典”的特定需求与就业岗位开发结合起来,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四是在帮助大龄困难对象上下大功夫。要针对目前大龄困难对象再就业难的问题,抓紧建立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千方百计帮助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今年帮助100万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是考核各地再就业工作实绩的一项硬指标,各地要依托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社区工作人员,摸清“4050”人员底数,并逐一建立台帐,把帮助困难对象再就业,按具体人员落到实处。 各地要抓紧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免费再就业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政策,广泛推行上门服务、即时服务、承诺服务和“一站式”服务,努力提高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会议强调,各地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非典”防治和劳动保障工作两不误。在防治“非典”工作方面,要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使用农民工较多企业作为防治和控制的重点,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关于“非典”防治工作要求,将农民工纳入统一的防治范围进行管理。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职业介绍、社保经办、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劳动争议处理和信访等窗口单位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要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做好工资支付工作。对“非典”病人治疗期间的工资要按规定支付,对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出勤照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非典”患者的医疗保险服务和费用结算工作。加强对企业裁员工作的监督检查,疫区企业不得随意解雇员工,尽可能稳定就业状况。在劳动保障业务工作方面,要努力做好当前的各项重点工作,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抓紧资金拨付到位,不得影响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要坚持已经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不动摇,继续做好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步伐。
稿件来源:劳动保障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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