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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即将出台 |
| 近日,许多下岗失业人员打电话或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2002年以来,我市制定的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年底就要到期,下一步下岗失业人员是否还能享受到税费减免、再就业补贴等政策。对这个问题,他们十分关心,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解答。 据介绍,2002年我市出台的再就业扶持政策,较好地发挥了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作用。为继续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前不久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总体上延续了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文件精神,并且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在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目前,省里关于促进就业的文件即将下发。我市正在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根据省里要求,起草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规定。国务院和省、市出台的新政策将从2006年起开始执行,新的政策措施的落实将更加有力地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陈金路 张庆真 于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