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采取四项措施
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



     一、摸清底子。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通过上门调查,与民政、工会等部门联系等多种方式 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准确摸清“零就业家庭”总量、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和每个家庭成员的就业愿望,建立基础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 庭”中,第一人就业的,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凭证享受“4050”等困难群体人员的再就业扶持政策。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担保和放贷。各类用人单位及公益性岗位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财政部门可从再就业资金中按规定予以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补贴。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前要求参加技能培训的,可免费参加,其费用从再就业资金中解决。
    三、多形式促进再就业。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要重点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发挥社区作用,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提供给“零就业家庭”成员;动员鼓励用工单位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通过扶持政策,鼓励“零就业家庭”成员到民营企业 就业。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把“零就业家庭”成员作为职业介绍重点,通过召开专项洽谈会等形式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实行挂钩帮扶责任制,工作人员与需要帮 助的“零就业家庭”挂钩,实行“一对一”帮扶,通过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培训“四送”活动,为他们提供就业全程服务。 同时,积极利用劳务派遣形式,组织“零就业家庭”成员到各类用工 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就业。市里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列入 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解量化各项指标,逐级下达目标任务,更好地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
    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再就业 培训补贴等落实到位。对就业援助所需的工作经费,各级财政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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