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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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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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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 (一)劳动人事代理服务范围: 1、不具备管理人事档案条件或自愿委托管理的单位,其主要范围是:(1)国有、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2)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个体企业(3)外地驻聊单位(4)其它社会组织及单位; 2、辞职、解聘、未落实单位及自谋职业者和流动就业的人员; 3、各类大、中专、职高、职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原单位解散、破产的失业职工; 5、有劳动人事代理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 劳动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提供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2、为未办理招用手续的各类自谋职业人员办理手续,建立个人档案。 3、为委托单位和个人保管人事档案,按规定做好档案材料的鉴定和整理工作; 4、协助委托人员办理人事调动、就业再就业、档案转递等手续; 5、代为办理转正定级、工资调整以及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考试的申报,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6、为存档人员代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 7、为符合退休条件的个人代办退休申报手续; 8、为有求职要求的委托人员免费介绍职业。 |
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介绍中心
地址:聊城市花园北路81号劳动力市场大厅
联系电话:0635—836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