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聘信息
|
求职信息
|
政策法规
|
劳动事务代理
|
就业培训
热点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聊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所需资料及担保贷款流程

 

    为进一步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使下岗失业人员及时取得小额担保贷款,现将担保贷款流程及所需资料公布如下:
    一、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已工商登记的持《营业执照》、小额贷款申请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劳动保障部门填写小额贷款申请表。
    二、劳动保障部门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贷款申请资料及条件审核无误后,转送财政部门。
    三、财政部门经考察、审核。提出是否同意贷款的建议,转送聊城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四、聊城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财政部门转送的下岗失业人员的贷款申请,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核,确定是否给予担保。不同意担保的说明原因退回贷款申请人;同意担保的,贷款申请人再提供以下资料:
    1、贷款申请人固定住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贷款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 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提交反担保人的收入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反担保人与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签订反担保协议书。
    以上资料齐全后,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签发担保函,与贷款申请资料一并转送经办银行。
    五、经办银行经过实地考察、资料审核、信用评估,确定是否发放贷款。不同意的说明理由,退回劳动部门;同意贷款的,贷款申请人夫妇双方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劳动保障部门:聊城市花园北路81路 咨询电话:8363542
        担保中心:聊城市花园北路81路 咨询电话:8363542
        经办银行:聊城市东昌西路78号 咨询电话:8439260

 

返 回

 


聊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3-2004 www.sdlc.l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